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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道菜上桌时,他明明说我们的菜已经上完了,况且点菜的是郑解元,这小子最讨厌南瓜,连万圣节都不过,怎么可能点南瓜饼?
手里一空,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纪晨风简洁明了地吐出两个字:“送的。”
谁送的,为什么要送,统统省略。
“老板还挺会做生意,应该是很少接到这么大单吧?”郑解元自动补齐纪晨风的话语,将那盘南瓜饼推得离自己更远了些,“你们吃啊,我就算了,吃不下了,你们谁喜欢多吃点,别浪费。”
指尖似乎还留存着肌肤温热的触感,盯着空空如也的掌心,我搓了搓手指,抬头去搜寻纪晨风的身影。
应该是打算收摊了,纪晨风弯腰从地上抱起一箱啤酒,卷着袖子的小臂,肌肉因用力而显出明显的线条。之前穿着白大褂没发现,他原来这么结实。
用膝盖调整了下位置,他稳稳向着路边一辆开着后盖的面包车走去,矮胖的中年男人则捧着一箱子的调味料,略显吃力地跟在后头。
真像两只蚂蚁。
忙碌、勤勉,又那么渺小。无论生还是死,对这个世界都无足轻重。
一旦桑正白得知真相,我和纪晨风的位置就会彻底调换。让我擦拭油腻的桌椅,往面包车上搬运重物,与严善华一同回到那个狭小昏暗的住处,还不如杀了我。
和生来就觉得自己是蚂蚁,不会质疑,不会反抗的纪晨风不同,我做惯了山巅的巨人,已经无法仰头视物。
所以,维持现状是最好的选择。大家在各自该在的位置上,谁也不会难受,谁也不会不幸,皆大欢喜。
“走吧走吧!”
酒足饭饱,郑解元大手一挥,号令众人起身,回家的回家,继续下一轮的下一轮。
我掏出车钥匙抛给他:“你先去车上等着,我买完单就来。”
“行。”
郑解元嘴里叼着烟,嬉笑着携众人离开。
将电子烟塞进裤子口袋,我转身朝严善华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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