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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辰幼年是最大的愿望,是能有一直蝴蝶或者蜜蜂,停留在他家的花圃里,就像在外头随随便便就能看到的场面一样,风轻春暖,蝴蝶花间。
可惜,一只都没有。
家里的花圃,没有蝴蝶,没有蜜蜂,连一只蚂蚁都看不见。敏感而聪明的小东西们,没有胆量靠近一片轻易就能让自己送命的、剧毒的海洋。
牡丹茉莉,丁香月桂,松柏香樟,这世界上一切被人熟知的植物,从来不属于这个花圃。
孤辰家的花圃是另一个世界,分得很均匀的区域里,黯黑与幽蓝,暗紫与妖红,一边各为政,一边又要争奇斗艳。每一朵花,每一片叶,都在用旁人看不见的方式,互相侵略。花圃里的每一个成员,一路荆棘坎坷地将自己修炼到最好,只为让主人一眼相中,摘下来,撕成片,捣成泥,或者还有别的更残忍的方法,最后变成一种工具,用自己的万劫不复成全另一个人的死亡。这就是它们生存的方式。
阿爹说,这里的植物都叫植物,叫刀,杀人不见血的刀。
当孤辰长到能背出“床前明月光”的年级时,阿爹抓着他的小手,教他写的第一个字,就是“刀”。短短两笔,他却怎么也写不好,歪歪扭扭像蚯蚓。阿爹说,写不好这个字,就没有饴糖吃。
双生哥哥明昊就写得很好,所以他每天都只能看着哥哥获得的奖品流干口水。
一天,一月,一年,数载,大大小小的,好看的难看的“刀”字,铺满了小小的房间。
好几次,小孤辰顶着满脸的墨渍,恹恹地握着毛笔,问明昊:“哥哥,阿爹为啥老让我们写这个字,好烦。我们出去放风筝好不好?”
明昊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珠,端正地保持着他的姿势:“阿爹说写,就写。”
“那我自己出去玩,你不要告诉阿爹啊。”孤辰把笔一扔,小狗一样蹿出了书房。
他们的家,在通州边上的野地里,前有河水背有山,阡陌纵横的小路高草丛生,诸多岔口扰乱了方向,活生生一座天然的迷宫。据说以前这块地方不这样荒凉,还曾是前朝某个官宦大家的避暑山庄,亭台楼阁,夜夜笙歌。直到多年后一道诛灭九族的圣旨,一夜间斩断山庄内所有人的性命,也迅速抽走了这里的所有人气。恃宠而骄的优越永久断裂在灰白的围墙里,公子佳人的脚印被风沙吹散,野草与铁锈慢慢占领了这块地方。山庄还在,只是成了野猫与老鼠的战场,处处蜿蜒的藤蔓当裁判。
有人说不止一次在深夜听到山庄里有啼哭之声,描绘得绘声绘色,吓煞胆小之人。胆大之人不屑,说那不过是春天的猫儿在乱叫。不管传闻如何,曾被血洗的山庄里,终是不详,人们不再往这里来,各家的淘气小孩也被狠狠教育,说那废旧的山庄里,有吃人的恶鬼,万万去不得。
阿爹带着他们两兄弟来到这里时,很少说话的阿爹就说了一个字:好!
在那之前,孤辰依稀记得他们已经搬了好几次家。阿爹就像一块不生根的浮萍,不习惯停留。而且没离开一个“旧家”,他都会将那里烧的一干二净,不肯留下一丝与让他们父子有关的痕迹。
这里是他们住得最久的“家”了。阿爹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将山庄里最僻静的几间房收拾修缮,然后铲掉了花圃里的杂草与枯萎多时的牡丹,按照他惯有的一系列流程,将属于他自己的植物,一一种植起来。
他浇的水,施的肥,事先都要经过亲手调配。这大约是一个很麻烦的工作,孤辰每次看到他爹提着木桶走向花圃时,他的左手都很紧地缠着布条,布条里隐隐透出斑斓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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