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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闻昔在酒精的作祟下倒床就睡,但睡得很不踏实,他梦见自己从高处一直下落,但同时他又不想着地。他记忆中,母亲将他从楼上扔下去的痛深入骨髓,皮肤被树枝划破的伤疤留下一道道泛白的痕迹。
梦中失重的感觉,让他的心被死死地揪着,悬在上空。
付斯礼一整晚都没有睡着,这是他在朗闻昔家中的第一次失眠,不是因为噩梦,而是瑟缩在墙边睡着的朗闻昔。
付斯礼转身看着背朝自己的朗闻昔,街灯昏黄让不开灯的房间陷入了一种迷蒙的黑。付斯礼能清楚地看到朗闻昔漏在外面的后脖颈,因为太瘦的原因,颈曲的椎骨清晰可见。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触到了朗闻昔的皮肤,冰凉、细腻、带着少年的坚韧感。
付斯礼咽了咽口水,心跳的频率再不断地加速,连自己呼出的气息也变得炙热。
他连忙抽回手,将自己捂进了被子里,这次他清楚地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好像每一次的跳动都在提醒着他,他好像‘喜欢’上了这个少年,他对他有了冲动。
当他再一次从被窝里探出头时,身体已经不受控制地向着少年靠近了一些,他轻轻地喊了一声他的名字。在没有任何回应后,他用尽了所有的勇气,轻吻在了少年的后颈。
在那个容易迷失于爱情的年纪里,付斯礼以一个窥视者的姿态,看见了自己内心羞于启齿的迷恋与渴望。
他无法服从自己的内心,又败于世俗的伦理,他让自己成为了一个无法忠于自我的懦夫。
他自食噩梦的恐惧,回到了那个让他全身都为之抗拒的家中。
朗闻昔像个蒙在鼓里的傻子,他在不知所措中回到一个人的生活。
一切突然又回归到了最初的孤单,他只有望着家里的那几样属于付斯礼的东西的时候,好像才会觉得自己并不总是一个人。
2008年1月1日,付斯礼在他来到朗闻昔家中的第29天,离开了。
再见到付斯礼的时候,是十一天之后的周天,电影院前台的小姐姐说:“朗闻昔,你要帮倪倪买奶茶吗?”
“嗯,需要带一杯吗?”朗闻昔贴心地问道。
“嗯嗯,那帮我带一杯布丁奶茶好嘛?”小姐姐说着,将钱递给了他。
新开的奶茶店门口排满了来尝鲜的年轻人,朗闻昔站在取餐区,店员将奶茶打包递给他,“您的布丁奶茶和珍珠红豆奶茶请拿好。”
朗闻昔回了一句谢谢后,转身撞见了多日未见的付斯礼。
他身边站着那晚同他表白的女生,她挽着他的胳膊,看样子还挺般配的。朗闻昔想着,吸了吸鼻子。
他大方地同他打招呼:“嗨,你女朋友啊?”
付斯礼愣了好一会儿,回答道:“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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