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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兰花香呢,我最爱这个味道。”我使劲向上眨眨眼,眼眶里的液体又流了回去。
“朕也喜欢。”他拂袖而去,我猛地冲过去,将玉华膏的陶瓶盖上,塞进案几下面。
我讨厌这个味道,我害怕这个味道…它时时刻刻提醒我,我是在扼杀着一个未知的小生命,那是我的亲骨肉,尽管我不知道他何时来,何时去。
元狩二年二月,初春的寒意未消,河西大战破冰而发。
霍去病以骠骑将军挂帅,率数万骑兵从陇西出边塞,经过一冬的休整和备战,粮草充足,兵马精壮,并制定了一套完备的作战方针。
就在战争打响的第六日,汉军铁骑踏过金城、令居等十余郡要,前方捷报频传,斥候送报的速度几乎赶不上战事变化。
朝野上下无不为这名年仅二十岁的少将而惊叹,霍去病不喜研读兵法,独创一格,却能恰好击中匈奴的软肋,加之军中威望日渐高涨,战士们斗志十足,这一仗越打越顺。
卫青胜在稳,霍去病胜在锐,卫霍之将,为后世多少兵家所敬仰。
不到半月时日,霍去病亲率部将,穿越乌鞘岭,沿途降伏匈奴大小五个部落有余,招安抚降,一路向西挺进,直取焉支山。
自漠南之战后,赵破奴由从军司马升迁至鹰击将军,骁勇善战,又熟通匈奴地形,深入腹地,破敌无数。
那个救我于危难之时的黝黑少年,如今已是良将俊才。那些挣扎在死亡边缘的日日夜夜,流逝无踪,却也将各自的命运悄然改写。
若他没有遇见我,若我没有去军营求救,如若,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般,该多好?
当年那个追风少年,如今已是黄沙百战,破穿金甲。修罗场上,鲜血漫染,他依然是当初的模样。
我强迫自己不去想,这样他便永远在那里,一千年一万年,一直都在,不曾离开!
那坛新丰佳酿,千杯亦不醉,何时能再与他们痛饮一番,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时再能一起纵马奔驰,意气风发,恰英雄年少!
俱往矣,那些日子匆匆埋葬在高高的红墙之下,一曲无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