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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七老八十给人当爷爷,那肯定是一点都不稀罕;可要是三十多岁就升辈了,那绝对是挺让人高兴的一件事。
尤其是刘彻自己生孩子也不算早,太子刘据现在才刚满十岁,那对刘彻来说碰上这么个孙子辈的娃儿就很有意思了。
更有意思的是这孩子还是他发现的,连这孩子的亲爹都不知晓有这么个儿子存在。
这就很值得让刘彻在新丰宫这边多盘桓几天了。
第一锅的馄饨很快煮好了。
每个人面前都被易知送上一碗热气腾腾的肉馄饨。
李长生手头的香料齐全,又略懂些医理,汤底是依着时节调配出来的,闻着便叫人食指大动,感觉这么一碗馄饨正是自己目前最想吃的东西。
虽然每个人对吃食都各有偏爱,但人的口味其实也会因时而变,很多时候身体自己会挑选最适合自己吃的食物,比如夏天喝上一碗冰镇绿豆汤就会浑身舒坦,而冬日喝上一碗羊肉汤则整个人都暖洋洋的。
都是因为满足了身体当季的需求罢了。
刘彻在宫中的御膳也算是做到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偏偏他竟真没吃过眼前这种面食。他朝霍善夸道:“你没有说谎,这真的是我从前没尝过的新鲜吃食。”
霍善立刻挺直小背脊:“我从来不说谎!”
其实比起后世的白面,他们自己加工出来的面粉还是有点粗糙,颜色也没那么白,不过胜在李长生他们尝试得很用心,所以包出来的小馄饨瞧着有模有样。
霍善热情地招呼刘彻两人不要客气多吃点,自己也送了个热腾腾的馄饨到嘴里。他人小,嘴巴也还小,哪怕馄饨不大他也没法一口吃光光,所以他一口下去只吃完半个小馄饨。
鲜美的肉汁伴着汤汁瞬间在嘴里泛开。
好吃!
霍善马上把剩下半个馄饨也塞进嘴巴里,迫不及待地吃起了下一个,仿佛怕有人跟他抢似的。
瞧他吃得这么香,其他人也都被勾起了馋虫,纷纷对自己面前的馄饨下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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