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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莉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
她感觉得到,埃里克是真的爱她。为了弥补她生理和心理上的创伤,他带她四处游玩,顺着莱茵河作长途旅行。他们从巴黎出发,经卢森堡、巴塞尔和美因茨,还去了一趟柏林,最后沿着阿尔卑斯山麓回到了法国。
埃里克的资产庞大得超出她的想象,几乎每座美丽的城市,都有他名下的寓所。
她在他丰饶的果园里穿行,吮吸刚采摘下来的新鲜果实;她仰躺在墨绿色的中国绸缎上,举起水晶杯,将金黄色的香槟淋在自己身上;她戴上阔边遮阳帽,穿着骑装和马靴,在灿烂的日光下打高尔夫球;她坐在立式钢琴上,在他低头作曲时,用雪白的脚趾头夹走他刚写好的乐谱。
必须承认,那是她这辈子最快乐、最无拘无束的一段时光——她用水晶杯喝酒,用纯金的梳子梳头,用昂贵的陶瓷盘用餐,整个繁茂的果园都是她的。她在里面纵情欢笑,肆无忌惮地展露本性,玩一些不太体面的、令人瞠目结舌的小游戏,比如像油画里的女郎那样,裸着身子荡秋千,提着果篮,摘下一串又一串紫红色的葡萄,用涂着鲜红色趾甲油的脚碾碎。
在埃里克无条件的纵容下,她的脾气变得很大,总是绷着脸跟他吵架。吵得最厉害的一次,她双手叉腰,骂他是变态,控制狂和跟踪狂,然后转身就走。本以为他会立刻追上来,没想到身后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她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儿,感到害怕,想要原路返回,却怎么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不禁在路边无助地哭了起来。
半个小时后,埃里克找到了她,仔细检查了一下她的身体,发现并无伤势后,沉默地牵起她的手,打算带她回去,却被她狠狠地咬了一口。她像一个粗鲁的小吸血鬼,双眼通红,近乎野蛮地吮吸着他的鲜血。
再没有人比他更纵容她,任她咬他的肉,喝他的血,直到牙齿和嘴唇都被他的鲜血染成鲜红色。
他们旅行的最后一站,是一片人迹罕至的荒原。
那是一个神秘而奇特的地界,踏足那片土地后,似乎所有烦恼都无足轻重,眼中只剩下头顶浩瀚的星空。
切莉躺在旅行毛毯上,怔怔地看着天上的星星。一瞬间,好像什么都不重要了,金钱、爱欲、美丑、未来……微风拂过,黄沙像黄色的雾气一样弥漫开来。她侧头看向埃里克,看着他线条分明的下颚角,忽然很想看看他面具下的真容。
她当过感情骗子,知道如果不想在感情中陷得太深,最好别去了解对方的过去,但埃里克是她交过的最好、也是最久的情人了。他们一起去过那么多地方,神圣而宏伟的教堂,泛黄肮脏的马戏团帐篷,金碧辉煌的酒店,简陋潮湿的木屋……他见过她所有样子,体面的,邋遢的,漂亮的,难看的,开心的,失望的。在他的面前,她可以尽情地做自己,当一个粗野、奔放的女孩,用兑水的干红洗澡,不知羞耻地邀请他来品尝浴缸里的酒水。
她明白,一旦看见埃里克面具下的真容,这段关系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他们也不再是普通的露水情缘。
但她还是想看。
想到这里,她一个翻身,滚进了他的怀里,靠在他的肩膀上,看向他金黄色的眼睛:“可以给我看看你的脸吗?哪怕你丑得像个怪物,我也认了……我想看看自己未来的丈夫长什么样。”
他沉默了片刻:“会吓到你。”
“这样吧,我们来玩个游戏。”她撑起上半身,趴在他的胸膛上,兴致勃勃地说道,“我说一个秘密,你说一个秘密,就这样说下去,直到双方没有秘密可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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