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了二哥,上邪呢?怎么没有看到他跟在你身边?”
第四十六章 逛街
第四十六章。逛街
“哥,快点快点,我们去前面看看。前面有一家很大的超市,里面有很多种类的东西呢。”
“云筝,小心点路。”看着一脸兴奋跑在前面的少女,百里悠担忧过往行人太多会撞到她哪里的同时,脸上却是不由露出一抹宠溺的微笑来。
看来昨天二哥的到来的确是把云筝给惊吓到了,以至于昨天那个本来爱说爱笑的女孩愣是一个下午都没有说几句话,全都一脸拘谨模样坐立难安的防着他二哥了。
“哥,你都不知道,我本来还以为这个星期我精心做的安排都要泡汤了呢,心里失落了好久。要知道,那可是我心心念念了一个星期都惦记着的呢。没想到,竟然突然峰回路转啊,那个冷冰冰的男人今天早上竟然走了。哇哈哈哈,我太高兴了。”
跑到前面转过身,林云筝插着腰狂笑。
昨天那个男人实在是太冷,而且冷气都往自己这边吹,让少女坐在那里那叫一个郁闷。
貌似那个哥的朋友对她很不待见?
意识到这一点,林云筝差点炸毛。那个男人他谁啊,竟然还敢不待见自己,她都还没有不待见他呢。搞清楚,那可是她林云筝的哥哥,又不是你的弟弟,你干嘛一副我是闯入者是陌生人的模样啊。
想想林云筝就是一肚子的气。
那个男人也太会客随主便了吧,简直把自己当成主人了,不仅没有一点到别人家做客的礼貌,还把她这个主人给无视蔑视得彻底。不过,就算少女心里再怎么的不舒服想要掀桌,她也不敢当着那个冷酷的男人的面发飙。
总感觉,她要是发脾气什么的,那个男人绝对会在下一刻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把她掐死。
说不出为什么,林云筝心里就是有这个感觉。每每注意到那个男人的眼神,那冰冷无情的阴冷眸子,林云筝浑身就有一种汗毛倒竖的毛骨悚然感,让她恨不得抱着手臂躲在角落里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说起来,那个男人到底是什么来路?
穿着奇怪另类不说,就连那一头银色长发都罕见得可以。别不是,追求时髦去理发店染的?还有,那个男人耳朵上戴的什么耳环啊,看起来让那个男人本就俊美的容貌更显几分野性和狂傲。
如果是其他的什么小女生看见了的话,绝对会奋不顾身的粘上去死缠烂打,就连她第一眼看见那个男人的时候,心跳还不是不受控制的加快了好几拍。如果不是后来那个男人给她的印象实在太可怕了的话,林云筝绝对会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央求她哥把那个男人介绍给她。
反正,便宜别人还不如便宜自己呢。
少小离家,拜师学艺,重重考验,报效国家,成就一生!经历了一次又次超越生死的爱恋,发现两人竟然从小就相识!是命运的安排,还是机缘巧合?从一个学渣到阴阳先生的传奇成长史,尽在《成阳灵异事件》。作者在每章后面都有互动的环节,希望各位读者大大可以踊跃提问,作者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1,吃……吃喝喝那些事。 反正清朝都穿成筛子了,所以加我家这只也不多了。 2,四大爷很忙系列。 女主本来可以有空间的(但我写不出来,一写到空间就犯设定狂癖,文会歪到十万八千里外);她也可以有系统的(为了她我去玩了网游,但还是写不出来,设定癖一发不可收拾)。于是她只能就这么穿了……去当一朵在寒风中摇曳的小·白·花~ 其他: 1,好莱坞默认规则,不死狗狗和小孩子,本文也是一样。 2,弘晖不会早死。 3,年氏是小怪,不会虐杀主角的,请放心。...
贞观之治有多青史留名,滕王李元婴的名字就有多……臭!原本可以和别的纨绔一样湮没在历史长河里,只可惜某个短命的高级伴读小书童,写了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从此,历史就不曾遗忘过他……书友群:493131119...
惨遭灭门的天才少年,遇到一个修为尽失、毫无斗志,坐吃等死的修士,毫不犹豫的踏上了修仙之道。本以为就此可以远离凡间俗世,求得长生之道,没想到开局就走错,修行之路更为险恶,一路担惊受怕苟活修行,最终还是不得不拼死去求得一条活路......
乔若星发生了车祸,差一点丢了小命,可是此时她的丈夫顾景琰却陪在另一个女人的身边。这三年,她眼睁睁的看着顾景琰对那个女人呵护备至,现在,她已经厌倦了这段单方面付出的婚姻,因此在留下了一场离婚协议书以后就离开了顾家。当乔若星彻底失去踪迹以后,顾景琰觉得自己就好像是丢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从懵懂无知的单纯少年,到极恶之铭的英桀。穿梭在各个世界争取时间成长。为了守护自己心中的美好,他像恶人举起杀戮之刃。从拔刀斩到次元斩,再到时空斩。从普通人到白矮星细胞体质,再到奇点神躯。由守护之人化为杀戮之龙,只为了守护乐土的大家。“这次,我想要拯救大家。”前期玩梗比较多,后面改善了,希望读者大大们耐心看下去。新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