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温亭书却是一惊,他表哥怎么会没有来由地提起“黎初月”呢?
毕竟在温亭书的印象里,他们两人应该只在上海见过一次,那是在酒店里吃早餐的时候,还是他帮他们俩介绍的。
按道理说,这两个人应该完全没有什么交集啊。
温亭书带着些许疑惑开口:“表哥,你是说黎初月吗?我没听错吧。”
“嗯。”
薄骁闻勾起唇角:“我刚给她打电话她没接,你帮我提醒她一下,记得看手机......”
第三十七章
“亭书, 你帮我提醒她一下,记得给我回个电话。”薄骁闻又像是若无其事地淡淡补了一句。
温亭书听罢, 整个人直接愣在那里, 一时间说不出话。
薄骁闻能用这样熟悉的口吻,足以见得这两个人关系匪浅。
温亭书下意识地朝着球场上看去。此刻的黎初月,正活力十足地奔跑着,扎起来的高马尾随之摇晃, 灵动得像一只小白兔。
她和表哥, 一男一女、非亲非故, 难道会是他最不希望看到的那种关系么?
温亭书还未及回答, 只听薄骁闻道了声“谢谢, 麻烦你了”,而后便直接挂掉了电话。
听筒那头,只剩下“嘟嘟嘟”的忙音。
薄骁闻其实并非一个处处争强好胜的人。但在爱情这件事上, 如果他认定了一个女人,那便会有些霸道地寸步不让。
眼下薄骁闻并不确定, 自己的表弟对黎初月,到底是否有那种心意。所以委婉地宣示主权,他觉得或许是有必要的。
此时的飞盘球场上, 恰逢黎初月轮换休息,她朝着场边蹦蹦跳跳地走过来。
黎初月今日穿得是一件纯白色的速干T恤, 运动过后, 脸颊难免微微泛红。
林朔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穿到一本书里。 书里的王朝是一个朝代的末期,很快造反的人会一堆堆的,男主会一边踩着各路反派一边登顶帝王路,还会收获他唯美的爱情,一个天下第一美人的受。 这些都没什么,可,他是那个死的最惨,死的最早的炮灰啊!甚至,他都不是死在男主手上,而是死在全书最大的那个反派手里的! 日子没法过了,还是做那第一个造反的人吧,折腾不死,那就往死里折腾,反正命是白捡的。 只是……为何他救的小可怜竟然是易容的,易容就算了,居然还是全书那最狠辣的反派?还……还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古怪?...
卫凌在昏迷八年后醒来。 周围的一切发生了变化,比如爸妈老了,心爱的学姐三胎了,室友温酌都成了帅气逼人而且还很有能耐的教授了! 温酌当年是什么人啊——高智商、不和人接触、不食人间烟火、不搭理卫凌这个公害的高岭之花。 可这朵花,对卫凌24小时无微不至地照顾,保护欲爆表。 不仅如此,卫凌被怪物追杀,被俊男美女环绕,生活很微妙。 渐渐地他发现一个惊天大秘密——这些俊男美女都被外星生物寄生了! 卫凌的基因对于外星生物来说是最完美的范本,所以他们都想要得到他的身体! 直到寝室里那个冷漠到没朋友的室友温酌出现,他用自己强悍的气场把那些妖艳口货们都给镇住了! 当卫凌决定和温酌打好关系抱紧大腿的时候,温酌告诉他:我也是被寄生的人类之一,从很早很早以前就想得到你。 卫凌:(`皿′)!!!...
一代躺平青年魂穿大宋,处处受封建纲常限制,想要起飞,唯有逆行。没有脊梁骨?七爷来造!家、国、天下,自有亿万蝼蚁来塑造,谁说站着才是罪恶?蔡京?高俅?童贯?统统把脸伸过来,我定然打而肿之!且看范希文在大宋摸爬滚打,一路脚踢道德碑、拳打老夫子,缔造时代奇迹!乾坤未定,诸君尽为黑马!......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书名:《储君之妾》作者:天行有道【文案】傅瑶原本以为,但凡早早被立为储君的,很少能顺顺当当走到最后,多半不得善终。储君的女人自然也不例外。可当她身临其境后才发现,这条定律对她并不适用。她这一生,会不会太轻而易举了?阅读提示:1.1V1苏文。2.架空勿...
微末中点亮希望的火苗,从内雷特瓦河畔开启追逐梦想的脚步!他曾见证过一个时代的终结,诸神黄昏中沐浴着希望之光茁壮成长!当时代的号角吹响,奋然向前,为狂想曲续奏终章!...
妈妈期待着儿子长大,可是长大后,儿子有了自己的家,妈妈的爱,被尘封了一样,丈母娘才是儿子的最爱!儿子一直听媳妇的话,让自己的老妈妈孤独终老,知道有一天,儿子在死后妈妈的遗物中,看到了妈妈的一封信,儿子才恍然大悟,儿子愧对于养他的妈妈,儿子趴在坟前嚎啕大哭,可惜人生没有后悔的药,还是好好珍惜活着的时候,多多孝顺孝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