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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闻着香气,想试一试究竟什麽滋味,他也没客气,用左手舀粥吃了起来。
猪骨被敲碎,内里骨髓炖进了粥里,油丝丝的。
又撒了姜丝,除了猪肉的腥气,入上薄盐,吃起来有滋有味。
乡野人家没吃过甚么好东西,这么一锅子粥已觉得稀罕了。
范景依稀记着,还是他娘在世时弄出过这样的好味道。
倒不是嫌陈氏手艺不好,她也是穷人家出身,打小就生在长在村野上,没吃过几顿好的,又如何能做出来甚么好滋味。
他娘嫁给他爹之前,是县城里的人户。
虽也不是甚么富裕之家的女儿,可到底在县城中长大,衣食上的见识总要宽些。
他的官话便是他娘教的。
康和见他吃得香,快着手脚冷拌好野菠菜推到他跟前去,让他就着粥吃。
这人八成午间又用冷馒头对付了一顿。
范景放下勺子,取了箸儿。
康和见此道:“你右手不便,左手就使勺子吃菜便是,不碍事。要是勺子舀不起来,我给你夹。”
“用不着。”
范景说罢,利索的便夹了一箸儿菜送进了嘴里。
康和惊讶道:“你左手这样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