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飘出超市后,与栓在门口消防栓上的土狗面面相觑半分钟,唐芹由倍受打击的呆滞渐渐恢复,表情转而悲愤:“我X了个O的!哪个王八蛋连老子五十块钱都不放过?!”更X的是,那小偷还真厉害,居然偷到自己一杀手头上来了。
万幸他之前就把钱花得差不多,要不万一展哥送来的钱都交代在这儿的话,唐芹恐怕咬舌自尽的心都有了。
土狗无聊打哈欠,正好,它真不打算吃那种劣质火腿。
最近这片小区治安并不很好,唐芹只是没大注意听周围人闲聊,其实有小偷团伙在附近流窜消息早已经传了不是一天两天。
土狗倒是听了一二耳朵,作为巡天神犬,惩恶罚奸也是它的本能,只是小偷们运气还算不错,之前一直没被这条猛犬给碰上,固定了散步时间的土狗也不可能在其他时间自己出来游荡,于是这股恶势力就这么延续到了现在……
正在唐芹深觉没面子的时候,一中年男子的厉喝声传了过来:“你的手在往哪伸?”
闻声一人一狗同时转头,只见一名身穿名牌西装,五官颇为儒雅的中年男子正拽了一个阳光小伙的右手,而后者的手中则正拿着一个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钱包。
小偷!
唐芹和土狗几乎是同时的眼前一亮。
“放手!”阳光小伙看起来很错愕的样子,继而是愤怒:“我要去买东西,你拿着我手是想讹人?!”
呃?!
唐芹愣了愣,之前判断迅速被推翻……看起来,也许事实不像自己想的那样?!
土狗眯了眯眼,抬起两只前爪撑起身子认真看那边纠缠的二人。
中年男子皱了皱眉:“你的意思是这钱包是你的?!”
“当然!”阳光小伙不满冷笑:“早听说最近这片治安不好,小偷横行。没想到现在改明抢了?!”
周围群众指指点点聚集过来,对眼前争执很有兴趣的样子开始低声讨论。虽然说小偷作案的时间未必有人敢揭发,但是跟着群众主流一起看个热闹倒是没问题的。八卦之心人人有之,谁也免不了俗。
林朔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穿到一本书里。 书里的王朝是一个朝代的末期,很快造反的人会一堆堆的,男主会一边踩着各路反派一边登顶帝王路,还会收获他唯美的爱情,一个天下第一美人的受。 这些都没什么,可,他是那个死的最惨,死的最早的炮灰啊!甚至,他都不是死在男主手上,而是死在全书最大的那个反派手里的! 日子没法过了,还是做那第一个造反的人吧,折腾不死,那就往死里折腾,反正命是白捡的。 只是……为何他救的小可怜竟然是易容的,易容就算了,居然还是全书那最狠辣的反派?还……还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古怪?...
卫凌在昏迷八年后醒来。 周围的一切发生了变化,比如爸妈老了,心爱的学姐三胎了,室友温酌都成了帅气逼人而且还很有能耐的教授了! 温酌当年是什么人啊——高智商、不和人接触、不食人间烟火、不搭理卫凌这个公害的高岭之花。 可这朵花,对卫凌24小时无微不至地照顾,保护欲爆表。 不仅如此,卫凌被怪物追杀,被俊男美女环绕,生活很微妙。 渐渐地他发现一个惊天大秘密——这些俊男美女都被外星生物寄生了! 卫凌的基因对于外星生物来说是最完美的范本,所以他们都想要得到他的身体! 直到寝室里那个冷漠到没朋友的室友温酌出现,他用自己强悍的气场把那些妖艳口货们都给镇住了! 当卫凌决定和温酌打好关系抱紧大腿的时候,温酌告诉他:我也是被寄生的人类之一,从很早很早以前就想得到你。 卫凌:(`皿′)!!!...
一代躺平青年魂穿大宋,处处受封建纲常限制,想要起飞,唯有逆行。没有脊梁骨?七爷来造!家、国、天下,自有亿万蝼蚁来塑造,谁说站着才是罪恶?蔡京?高俅?童贯?统统把脸伸过来,我定然打而肿之!且看范希文在大宋摸爬滚打,一路脚踢道德碑、拳打老夫子,缔造时代奇迹!乾坤未定,诸君尽为黑马!......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书名:《储君之妾》作者:天行有道【文案】傅瑶原本以为,但凡早早被立为储君的,很少能顺顺当当走到最后,多半不得善终。储君的女人自然也不例外。可当她身临其境后才发现,这条定律对她并不适用。她这一生,会不会太轻而易举了?阅读提示:1.1V1苏文。2.架空勿...
微末中点亮希望的火苗,从内雷特瓦河畔开启追逐梦想的脚步!他曾见证过一个时代的终结,诸神黄昏中沐浴着希望之光茁壮成长!当时代的号角吹响,奋然向前,为狂想曲续奏终章!...
妈妈期待着儿子长大,可是长大后,儿子有了自己的家,妈妈的爱,被尘封了一样,丈母娘才是儿子的最爱!儿子一直听媳妇的话,让自己的老妈妈孤独终老,知道有一天,儿子在死后妈妈的遗物中,看到了妈妈的一封信,儿子才恍然大悟,儿子愧对于养他的妈妈,儿子趴在坟前嚎啕大哭,可惜人生没有后悔的药,还是好好珍惜活着的时候,多多孝顺孝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