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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愣了一下,转头看去。
却见打扮的十分贵气的司家夫妇和林思思来了。
司父穿着板正的灰色老式西装,带着眼镜,一副成功人土的模样。
司母也是穿着复古旗袍,头发还做了发型,打了发胶,脸上画着妆,手上挎着小皮包。
林思思穿着粉色的洋装跟在后面,一副乖巧懂事的样子。
司念扫了一眼那洋装,居然还和她衣柜中的某件洋装一模一样,连颜色都一样,只是林思思从小农村长大,晒得有些黑,粉色就更显得突兀了。
司念默默的收回目光,心里却有些疑惑,这家子跑这里来干什么?
林思思自然也注意到了司念,毕竟在这破烂的黄土瓦房院子里,她漂亮的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明明只是简单的休闲宽松t恤衫和牛仔裤,穿在她的身上都格外漂亮。
皮肤白的刺眼。
这是她用多少昂贵保养品,都保养不到的地步。
林思思十八岁,正是青春期,脸上长了不少青春痘,以前小不懂事,经常用手挤,导致皮肤越来越差。
以前她就很疑惑,为什么同样是一家人,哥哥弟弟他们从小皮肤都比自已的好,哥哥皮肤虽然黑,但是不管他怎么造,都没有毛孔,五官也是十分好看。
两个弟弟更是小时候白嫩嫩的,漂亮的不得了,那会儿她还认为,自已长得漂亮是有原因的,毕竟家里人五官都好。
所以她也是村里最好看的女生。
可到了城里才知道,自已这点好看实在是不值一提。
特别是在林思思看见司念的时候,她才知道,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她才知道,所谓基因到底多强大。
本以为司念在村子里待一段时间,肯定就和大家一样灰头土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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