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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卡在胸口,好半天才沙哑地吐出那个名字:“……莫秋?”
我初中时,虽然淘气爱惹事,但因为成绩好长得帅,上到老师下到同学都颇为喜爱我,我就是年级里的孩子王,振臂一呼后头呼啦啦就能跟一大群人。
我永远闪耀,永远拥有数不清的赞誉,见谁都是朋友。而有受欢迎的人,就有不受欢迎的人,这仿佛一个找不到道理可言的定律。
如果说我是学校的万人迷,那莫秋,就是那个大家都避之不及的万人嫌。
第13章 遇人不淑
莫秋虽然有个十分少见的姓,读书那会儿却无论成绩还是长相都不太出挑,性格更是沉闷畏缩、阴郁寡言,整日戴着厚厚的酒瓶底眼镜,在学校里独来独往,从不与旁人结交。
成年人的社会有时候为了合群都不得不做出各种伪装与牺牲,少年人虽没有那么多利益纠葛,却有着更严苛的一套规则。
莫秋的古怪不合群很快让他成了白羊群里的黑羊,大家排挤的对象。
一开始只是私下对他性格的抱怨、言行的嘲讽,慢慢的,行为升级,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正面羞辱与欺凌。他所走过的地方,众人皆避让,他用过的东西,焚化炉才是归宿。
他彷如一个行走的核污染源,在哪儿都不受欢迎,连班主任也因为他总上不来的成绩对他意见颇大。
直到莫秋因日益加剧的霸凌被人从楼梯上推落,摔伤了一条腿,校领导这才引起重视,找班主任商量对策。
而他们商量了一下午的对策实在是很简单粗暴在莫秋腿伤痊愈之前,由我陆枫,对他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工作。不仅要做他的“腿”,还要指导他功课,带动他的情绪,让两人得以共同进步。
不得不说,想出这主意的人真TM是个天才。
我被强迫上岗,当起了莫秋的保护者,连座位都换到了他边上。
虽然大家仍然不待见他,但可能顾忌我的存在,也没再上升到流血事件。
而在结束帮扶工作后,由于我表现出色,莫秋的成绩有了很大改善,班主任一激动,任命我继续担当他的私人小老师,直到学期结束。
结果一学期又一学期,就这样,我当了他整两年的保姆加保镖加家教,最后只得了班主任一句“热于帮助同学,擅长为老师分忧”的毕业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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