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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出天明珠,忍着全身的疼痛,林斯斯抬头挺胸摆出高贵不可侵犯的中二姿态,傲慢的走了回去。
有了亮光,照的对面两人清晰无比,那女的看着年纪不大,十五六岁的样子,一身粉色衣裙,大眼小嘴显得娇俏可爱。
她旁边的男人依然是与她牢中初见时的一身麻衣,斑斑血迹还在,头发已经梳洗干净,用了麻绳绑了起来,露出一张干干净净的脸,长眉入鬓,眼若寒星挺鼻薄唇竟异常的俊美。
林斯斯看的呆住,这就是我允哥真容啊!果然帅的前无来者后无古人,比咱脑补出来的形象要完美许多啊!作者咱不喷你了,早知道你男主这么好看,你就是写坨翔出来,咱也挺你!
“喂!看你还有些本事,本小姐就允许你和我们一道,我爹是黎城的城住,送我们到了黎城有你好处!”
?林斯斯看了那“小姐”一眼,挑眉,和我比中二,小姐,你确定?
“呵~”林斯斯讥笑一声,将眼睛挑到脑门上尽显傲慢神色:“愚蠢的东西!区区一个城主的女儿也敢来同本公主说好处,真是脸大如盆!叫你身边的人给你普及一下什么叫好处吧!”
从小娇生惯养哪里有人敢这样和她讲过话,那“小姐”登时气红的脸就想冲上来,却被白允拉到身后,漆黑的眼眸看向林斯斯冷笑:“你也不过是仗着自己的家室,若没了这层保护,你又待如何?”
看咱了,看咱了,终于看咱了!林斯斯心中一喜,允哥说的对,允哥说什么都是对的,允哥咱这就给你送枣子。
林斯斯勉为其难的看了他一眼,抬高了下巴:“堂堂太上清徐宗的弟子竟沦落到被一个畜生追咬,真是废物!”说着伸手自乾坤袋中拿出灵须草递给他,嫌弃:“灵须草,可治愈灵脉,洗髓练骨,我可不想让人知道我是被一个废物打败的。”
没有人接,伸出去的手也不好再收回来,场面有些尴尬,这情况林斯斯早料到了,正要说话却见男主看她的目光有些奇怪,她心中一喜,允哥被咱感动到了?
突然一只手伸了过来,一把抓走了灵须草,那小姐晃着它“噗嗤”一声笑了:“看你这一身,该不会是自己去采的吧?”
维瑞古德,小姐,你算问到点子上了!
林斯斯摆出“既然你诚心诚意的发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的嘴脸:“当然,灵须草是至宝,有凶兽守护也亏的是我去采要是你们这等穷酸的废物去了必定是送死。”
看,大大我可是为了你冒死取回来的灵须草呀,被咱感动到了吧!
哪知,那“小姐”登时就是一阵大笑:“还一副高不可攀的模样,却原来连灵须草都要自己去采,指定是哪个乡下来的野路子!”
连白允也转过了头。
自己去采?难道不是自己采的吗?难道不是男主光环自己遇到的吗?难道这玩意很常见?
林斯斯有些许懵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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